于是,我当起了他的私人保姆,一日三餐,一顿不落。
日复一日,他对我的依赖越来越大。我感觉,他可能把我当成了他的父亲,但实际上我也就比他大五岁。
有时,他会轻轻从后背抱我,唤我阿启。我也会回他,阿成。
后来的某一天我才知道,阿成当时拿走那笔钱,去找人将打自己的几个混混给暴打了一顿。
听他说后,我多少有点害怕他了。男孩阳光笑容下的心里多少有些阴郁狠厉。
但好在阿成对我真的很好,他总是对我温声细语,我想他是真的把我当成好朋友了。
阿成很聪明,他凭借着自身的努力竟然考上了哈佛大学。这种,是我连做梦都不敢想的。
入学报到的前一天,男孩心底的情愫终于按捺不住,他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在我的额头轻轻落下了一个吻。
我这才知道,原来他是喜欢我的。
我当时,笑着回吻了回去。
也许,我也是喜欢他的吧,否则不会无缘无故照顾他一年。
这种喜欢,也许不被世人认同,但我俩都毫不犹豫陷了进去。
和阿成在一起后,我决定不旅游了。我想用剩下的时光,看着他一步步成长。也许在他发光发热的某个时间,我会主动和他说再见的。
很多人说,我活不过一年,可这都已经是我活的第三个年头了。
我把他归功于爱情的魔力。
但好景不长,某个夜里,我的病情突然加重了,肌肉无力到甚至不能下床。
阿成周末来见我的时候,我只能佯装得了重感冒,需要躺床休息几天。
我想,在他离开后,我会找个地方静静离开这个世界,这样,我就不会拖累他了。
可聪明的阿成哪能看不出我病了,在他的再三追问下,我只能将患病的实情告诉了他。
都说患难见真情,别说情侣,就连很多夫妻都会因为重病而离散。可阿成不仅没有抛下我,还对我更好了。
他不知从哪弄来一笔钱,买下了费城当地的一幢小洋楼,将其登记在我的名下。并请了一个管家照顾我。
后来,我才知道,当时买下小洋楼的钱是他跟一个同学借的,叫陈宇。
这个同学,我见过两次,是属于清风霁月,玉质金相的那种。
离开出租屋的前一天,我俩相拥而泣。因为在那间屋子里,承载了太多我与他的回忆。
是春风里,柳絮轻舞,阿成与我十指相扣,漫步在花海间,笑语盈盈。
是夏日里,一个西瓜掰两瓣,两人却要用勺子抢着一瓣冷落一瓣。
是秋霜里,枫叶满地,阿成假装摔倒在地,我去扶他,被他紧紧拥入怀里。
是雪夜里,阿成从纽约驾着两个小时的车,急切推开门,而后抵着门与我接吻到窒息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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